突發!個人微信、支付寶收款被查!補稅+罰款!
最近,又有公司個人微信、支付寶收款被查了,補稅+罰款!
案例一:
深圳市某彩印廠2017年11月銷售紙盒175000元,通過銀行、微信收取款項,并進入該廠人員的私人賬戶,未申報納稅。最終被判處補繳增值稅、附加稅、企業所得稅共計4.2萬元,,并處于罰款2.1萬元。
案例二:
廣州市某信息咨詢公司,經核查,通過微信、私人賬戶或者現金方式收取做賬費,其中隱匿收入281萬元,最終稽查補稅85萬,罰款42萬元。
案例三:
南京某物業公司,通過私人的微信、支付寶收支公司經營款項,將企業收入進入私人賬戶。好在公司通過自查以及立案期間自行申報進行了補稅,才減少了風險和損失。
上面三個案例,都屬于藏匿收入,特殊之處在于是通過微信、支付寶等新興的支付方式來實現的。企業頻繁的使用個人微信、支付寶為藏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,也逐漸成為了稅局稽查收入的重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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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了!微信、支付寶收付款
風險巨大!
現在很多單位都使用微信、支付寶來收付款,確實很便捷,但同時千萬不要忽視其中的風險!
1、增值稅的風險
對于付款方存在兩個風險,一是無法取得進項抵扣憑證的風險,二是取得虛開發票的風險。
個人支付寶、微信支付不通過公戶,通常三流(資金流、貨物流、發票流)不一致,很可能存在買發票的情形,付款方很容易收到虛開的發票而給自己招來風險。
對于收款方,存在未能及時申報收入的風險。
2、企業所得稅的風險
企業所得稅的風險一個是漏記收入,另一個是成本費用調增的風險。如果企業員工以個人的微信、支付寶支付款項,當時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,后期再想補憑證程序較繁瑣,若沒有取得合規的憑證,則所得稅面臨調增的風險。
3、個人所得稅的風險
通過微信、支付寶給員工發放工資,存在漏報個稅或刻意偷逃個稅的風險。同時微信、支付寶發紅包還要注意個稅問題,應該區分不同的情形判斷是否繳納個稅,以及如何繳納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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